logo
专业知识
 国内商标
 

在台湾我需要专利,商标或版权吗?

   
 

还在考虑要不要申请商标?或是您有个相当特别的发现或发明?还是已经在市场上发现有其他人剽窃你的画作或设计?本文会带着您找到初步的解答。

首先,在考虑自己或公司行号是否需要我国法律提供关于专利、商标或著作权的保护之前,先得确认时有耳闻的权利为何,意即所谓的「知识产权」到底保护的是什么?需要符合什么样的条件(要件)才能够得到相关法律的保护?

所谓的知识产权,是法律对于「人类运用精神力创作成果的保护」以及 对于「产业正当竞争秩序的保障」,因为是经国家法律制度的承认与规范而产生的,所以必须符合法律所规定的要件才能受到其保护,与平常我们眼见、手触的一般有体物(民法上所规范的动产及不动产)财产权不同,知识产权之性质是一种「无体财产权」,它是一种独立于有形物之所有权以外且与物之所有权并没有直接关系之权利,是一个抽象存在的权利,并不依附任何有体物。知识产权之发生不以有形物之存在为前提,其与所附着之有体物的财产权并无任何关系。如果创作人直接在其所有之有体物上创作,其于创作完成后除了原有的所有权外,另外取得一个独立的「知识产权」。

我国法律中并没有一部法律称「知识产权法」,而是由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集成电路电路布局保护法、植物品种及种苗法、营业秘密法等法律分别就不同的知识产权加以保护,就一个商品而言,可能需要藉由多项知识产权之相关法律加以保护。

「著作权保护,侵害必究」相信读者时常在书本末页、网页或是文章的最后都会看到,不论上述之著作权是表现在「本书」或「本文」上,受到著作权的保护不是该「有体物」,其非属知识产权所保护的对象,该「有体物」只是「精神创作后所表现出来」的载体、仅是「创作内容表见」之所在而已,知识产权真正所保护之对象是在有体物上所表现之精神创作。

时常在新闻中会听到某某人指称他人「抄袭」他的著作,侵害他的著作权,伴随着被指称抄袭的人辩称「纯粹只是巧合」,自己也是「独立创作」,并没有侵害某某人著作权。其实,综观著作权法并没有使用「抄袭」的字眼,一般来说,著作「抄袭」应该是指构成「重制权」或「改作权」的侵害。

我国实务大都认为所谓「抄袭」必须要符合两个要件,一个是要证明他人有「接触」自己的著作,另一个是他人的著作与自己的著作「实质相似」。由于要证明有「接触」会比较困难,实务上也会透过著作发行的数量、通路、时间、知名度等,推断有高度接触的可能性,或是当著作构成「实质相似」时,如果被指称「抄袭」的人没有办法证明是「独立创作」的时候,也可推定有「接触」的可能。证明「独立创作」经常用的方式,一是保留著作创作历程的纪录,另一则是证明自己的创作完成时点在他人创作完成或发行之前。因为关于创作而言,不太可能直接从无到有,总是会有一些创作过程的轨迹可循,这些轨迹就是独立创作最好的证明,而若能证明自己的创作完成在他人之前,当然也可以推论没有接触他人的著作而不构成著作权侵害。

看完上述说明,您认为是否需要专利、商标或著作权呢?答案是肯定的,然而经实务经验而言,大多数的人并不知道自己的权利为何以及该如何对其作出保护,因此,拥有专业知识的代理人就是您非常好的帮手,不仅可以减少您对于如何保护的疑虑,亦可以替您作出实际的布局保护,在这个信息瞬息万变的时代,无形资产的保护相对地变得至关重要,可能您的宝贵资产就在网络世界被他人剽窃也尚未可知,因此,如欲知道更多关于智财保护的策略以及方案请与我们联系让我们给予您更多关于无形资产的保护。

   
   
     商标注册
     商标变更
     商标续展
     商标转让
     商标许可备案
     补发注册证
 
 商标疑难
     商标撤销
     商标撤销答辩
     商标驳回复审
     商标异议
     商标异议答辩
     商标无效宣告
     商标无效宣告答辩
 
 涉外商标
     美国商标
     英国商标
     法国商标
     新加坡商标
     更多国家
     香港商标
     台湾商标
     澳门商标
 
 国际组织
     欧盟商标
     马德里商标
     非洲知识产权组织
 
 版权登记
 

版权所有© 2022   江炳滔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备案许可证编号:粤ICP备16089809号 

 
 国内外商标 (广州)
国内外商标
(广州)
 
商标案件
商标案件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