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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人申請了“特朗普一拜登”商標

先是,美國時間2020年8月18日,喬·拜登正式成為2020年美國民主黨總統候選人 ,8月24日下午,唐納德·特朗普正式被提名為2020年美國共和黨總統候選人

已進入美國東部時間11月3日,2020年美國大選選舉日投票正式開始。而在這之前,現任總統特朗普和民主黨總統候選人拜登也分別完成最後一場競選集會。

二、有人申請了“特朗普一拜登”商標。

根據商標局官網最新顯示,第33類酒相關商品上,有人申請了“特朗普一拜登”商標。

三、“特朗普一拜登”商標能不能核准註冊

與其說“特朗普一拜登”商標能不能核准註冊,不如說含有美國總統名字的商標會不會有不良影響而不能核准註冊。 其實不能一概而論。 比如,2016年特朗普競選美國總統之後,他人申請的特朗普商標,一般都直接駁回,複審也會不通過。 而2016年特朗普競選美國總統之前,他人申請的特朗普商標,一般都初審公告,大部分都核准註冊。 有沒有第三種情況?有。 特朗普自己本人申請或者特朗普商標經營公司名義申請,即使是在特朗普當選美國總統之後,仍然可以核准註冊。 以下慢慢展開。

四、已駁回的2016年申請的“特朗普”商標舉例

申請人商號與商標相同,那也不行。

五、已註冊的2016年之前的“特朗普”商標舉例

部分註冊也是註冊:

英文不對應也不容易了:

換一種翻譯也很厲害了:

六、特朗普自己或者商標經營公司申請的特朗普商標

舉例:DONALD J.TRUMP本人名義:

舉例:唐納德特朗普商標經營有限責任公司名義:

無論是2016年之前還是之後,都可以核准註冊,大概是因為都不會導致混淆誤認,都不會產生不良影響吧~

七、認定“特朗普”具有不良影響的法律依據

以22323981號第21類“特朗普”商標為例,申請人2016年12月20日遞交申請,商標局2017年10月23日駁回該商標的註冊,理由是違反我國《商標法》10條1款8項,有不良影響。 申請人對駁回不服,申請駁回複審的主要理由:申請商標不會對我國社會公共利益產生消極、負面影響。不應當認定為《商標法》第十條第一款第(八)項規定的“不良社會影響”。已有類似商標獲准註冊。因此,請求對申請商標在全部複審商品上初步審定。   根據商評字[2018]第0000100456號商標駁回複審決定書,商標評審委員會認為,申請商標“特朗普”為美國現任總統的名字,作為商標使用易產生不良影響,違反了《商標法》第十條第一款第(八)項的規定。申請人列舉的其他商標獲准註冊的情況與本案無關,不能成為申請商標的應獲得註冊的當然理由。 另根據商評字[2018]第0000100460號商標駁回複審決定書,商評字[2018]第0000064932號商標駁回複審決定書等,商標評審委員會均認為申請商標“特朗普”為美國現任總統的名字,作為商標使用易產生不良影響,違反了《商標法》第十條第一款第(八)項的規定。

八、不良影響的五種類型

11月3日,北京智慧財產權法院召開涉“不良影響”條款商標駁回複審案件審理情況通報會。

北京知產法院大致把常見涉“不良影響”條款的案件分為如下五類: 一是有害于社會主義道德風尚; 二是具有政治上的不良影響; 三是具有經濟上的不良影響; 四是具有文化上的不良影響; 五是具有宗教、民族上的不良影響。

九、如果拜登當選新一屆總統

曾經,特朗普因為是“為美國現任總統的名字”,作為商標使用易產生不良影響”。 假如,萬一,我說的是萬一, 特朗普沒有連任成功的話,作為往屆美國總統,是否還容易產生不良影響呢? 美國總統大選,你賭特朗普還是拜登?要不要押一瓶啤酒? 如果,我說的是如果,拜登當選新一屆美國總統的話,商標名稱含有“拜登”,雖然商標申請時不是總統,商標審查時,已然是總統的話,是不是也必然產生不良影響了呢... “特朗普一拜登”商標申請人,是不是要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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