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是区域性的。换一个说法,商标注册一定要在希望寻求保护的国家里进行。没有一个商标注册是能适用于所有国家。
公约优先权
香港是巴黎公约的成员之一。如在香港作出首次商标注册申请,申请人可以在首次商标申请日的六个月内在其他巴黎公约的成员国作出商标注册申请,注册同一商品和服务声称享有以首次申请日期作为该成员国的商标申请日。
在享有公约优先权下作出申请的好处
公约优先权的好处是当审查机构在检查是否存在近似或者相同的商标时,只会援引那些早于首次的申请日期注册的商标。换一个说法,任何商标在首次的申请日期和实际的申请日期期间申请注册的将不会被援引,不会作为不批准申请的原因。鉴于申请人未必有可能于同一时间在所有国家进行注册,声称享有公约优先权能避免商标恶意注册,作为潜在的新品牌。因此,声称享有公约优先权以确保能在其他国家成功注册商标,是较理想的做法。
欧盟商标
欧盟商标是其中一个特别的商标注册系统,它让申请人更容易在不同国家进行注册。
欧盟商标系统是在欧洲统一注册商标的系统,所有的欧盟成员只需透过单一注册便能获得保护。加上,欧盟注册商标在所有欧盟成员国都有效力。
位于西班牙的欧盟智慧财产局,负责管理欧盟商标系统。
特点及好处
基于欧盟商标只需单一注册程序便能给予商标权人在所有欧盟成员国也适用的统一权利,所以这能简化在欧洲层面的商标保护。
另一个欧盟商标主要的好处是关于成本的。初步申请注册欧盟商标的费用远低于在所有欧盟成员国 (27个成员国) 作出国际商标注册申请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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